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作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作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必须满足的条件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七条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三)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四)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布其名称、许可证号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可靠的电子签名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以我们为例说一下电子签名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确认:在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而对于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就是CA(数字认证机构),CA要经过工信部的许可后进行工商登记,并符合《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目前国内共有42家认证机构获得了颁发CA证书的资格。CA有权制作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人的电子签名证书,作为国家认可的数字证书。我们取得了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销售许可证》,有资质作为第三方服务代客户申请数字证书。
2、签约行为确认:使用数字证书签名时,为确保本人控制,采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人预留手机号,由平台发送手机验证码,通过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人回填验证码,以确认为本人操作,符合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要求。
3、不可篡改确认:我们提供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服务流程为:电子合同内容经合同方达成一致后,合同文档首先转化为PDF格式,这个转化过程通过公钥加私钥及散列函数算法,进行技术上加密,这个加密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形成不可篡改的文档,在上传到平台的过程中再次进行国家标准的加密方式,传输过程是SSL传输方式,符合国家技术安全标准,在合同方使用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时,因为数字证书本身具有加密,时间,公钥私钥哈希函数,保证电子合同及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绝不可篡改。
经过上述流程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同样取得司法鉴定机构的验证和认可,成为仲裁诉讼中强有力的证据。
怎么辨别电子签名是否可靠?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法大大电子合同效力等同纸质合同,签署合规有效: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实践中我们通过以下技术手段满足这些条件:
人脸生物科技识别、银行卡要素等多重技术手段实名认证,确保颁发电子签名为专人所有;
加密登陆,预留手机随机动态密码确保签署行为为签署人控制;
国家权威机构颁发CA证书,并确保证书指纹唯一性型,使篡改无效并可识别签名真实有效性;
合同文档转换为防篡改PDF,加盖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戳,并由权威司法鉴定中心、法大大双方联合存证,合同真实性可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