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抱来德小孩可以跟自己姓吗?

是不是有些福利院会把孩子的姓以院长的姓来取初始名字?

这也有可能的吧。毕竟福利院的大都都是孤儿,或者是那些,父母不想要的。在这个时候,有的孩子根本不知名字啊,或者有,但是自己说不出来,这是,院长其实也算他们的父母了,所以有的会改名字。

孤儿院的孩子是怎么取名的?姓氏怎么定?

孩子自己选,机构会帮助孩子先学习百家姓辅助取名。

国内孤儿主要在西藏、青海、甘肃等地相对较多,每个省市不同程度的存在,在西藏、青海等有一些民间孤儿院,大部分没有民政部门审批,但是一直在从事孤儿慈善事业。随互联网的发展,来自社会各界的援助和关爱越来越多。 国内较早出现孤儿援助机构是1993年启动的慈爱孤儿援助中心。

以姓为氏

姓作为氏族公社时期氏族部落的标志符号而产生,其后人有的便直接承袭为氏。母系氏族社会以母亲为姓,所以那时许多姓都是女字旁。如姬、姜、姒、姚等。

以国名为氏

如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齐、鲁、晋、宋、郑、吴、黄、越、秦、楚、卫、韩、赵、魏、燕、陈、蔡、曹、胡、许等,皆成为常见姓。

以邑名为氏

邑即采邑,是帝王及各诸侯国国君分予同姓或异姓卿大夫的封地。其后代或生活在这些采邑中的人有的便继之为氏。如春秋晋国荀首采邑于智(今山西永济市),其后别为智氏。据统计,以邑为氏的姓氏近200个。如尹、魏、韩等。

我去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有什么条件?

在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的条件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你好 小孩可以改姓?如果把小孩先挂到朋友户口上但不是跟我姓,我要再把小孩转到我户口上跟我姓,这可以吗

1、公民有权改自己的姓名,但是要有过硬的理由才能改。毕竟,你有权提出改名,政府有权审批改名。 2、你孩子上朋友家的户口,派出所肯定要出生证明,这不一下子露馅了?如果没有血缘关系,就必须按照收养关系来处理了,孩子要先送去福利院,然后民政部门审查你朋友是否达到收养条件,才会决定是否让朋友收养。万一条件达不到,孩子就会给其他人家收养了。 3、即使你朋友收养了,可怎么转回你家呢?不能直接转收养,也要通过民政部门。就是朋友放弃收养,然后你申请收养,民政部门审核你的情况,然后决定是否给你收养。象你已经有孩子的情况下,通常不能收养的。

孤儿院的孩子可以领养吗?需不需要办什么?领养的孩子到时候能是自己的吗?

在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的条件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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