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必讲四必问五必访六必到”制度

四必清五必谈六必访制度的内容

对职工家庭状况和身体状况必清,对职工本人脾气性格、特长爱好必清,对职工本人的工作表现和优缺点必清,对职工不同时期的思想变化必清。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了纠纷必访,天灾人祸必访,婚丧嫁娶必访,遇到生活困难必访;职工岗位变动必谈,工作生活遇到重大挫折必谈,受到上级表扬奖励必谈,受到批评、处理必谈,思想反常、情绪低落必谈,与同事发生纠纷必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工会“三必到、四必访、五必谈”

“ 五必访 ” 的具体内容是: 1、当员工的情绪不稳定时,工会必须主动其交流沟通,以便及时掌握其思想状态,对症下药、耐心开导,能够帮助的地方尽量予以帮助、照顾。 2、会员有家庭生活经济困难问题时,工会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并充分发动会员给予帮助。 3、会员生病时,工会领导必须代表工会到医院看望,以示安慰。 4、会员工作上遇到困难时,工会领导必须应当及时了解,消除顾虑,给予支持。 5、会员家庭遇到事故、灾难时,工会领导必须在知道后迅速赶到现场、医院或家里,在各类事物中给予关心照顾和帮助。

三必到五必访是什么?

一般而言,“三必访”“五必访”是基层工会为员工办实事、做好事的一种制度要求。从“三必访”到“五必访”,反映了这项制度的不断完善。 “三必访”就是: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工会会员家有丧事时必访,工会会员家有突发事时必访。 “五必访”就是:员工情绪不稳时必访,会员有家庭生活经济困难问题时必访,会员生病时必访,会员工作上遇到困难时必访,会员家庭遇到事故、灾难时必访。

五必访六必谈内容是什么?

党建工作五必谈:

一、职工有思想情绪必谈。

二、员工与同事发生纠纷必谈。

三、员工落聘待岗必谈。

四、员工工作调整必谈。

五、员工受到批评处分必谈。

党建工作五必访:

一、员工生病住院时必访。

二、女员工生育时必访。

三、员工家庭有红白喜事时必访。

四、员工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

五、员工家庭不和睦时必访。

党建工作具体内容:

1、服务基层。在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时,首先要从基层的实际出发,要建立和实施联系基层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状况,千方百计帮助基层解决困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在基层贯彻落实。

2、服务群众。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拓宽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途径和方法。用心服务,使党群干群之间更融洽和谐,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3、服务中心。正确处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找准结合点,把党务工作融合于中心工作中,真正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任务上同担。坚持在本岗位建功立业。

五必谈三必访制度

法律分析:“三必访”就是: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工会会员家有丧事时必访,工会会员家有突发事时必访。

“五必访”就是:员工情绪不稳时必访,会员有家庭生活经济困难问题时必访,会员生病时必访,会员工作上遇到困难时必访,会员家庭遇到事故、灾难时必访。

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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