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奖励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
省部级奖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此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冶金科学技术奖、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创新奖 等)在统计时常被归入省部级奖励范畴。
【法律依据】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以下称省级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可以分类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以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
第四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应当严格控制奖励数额。
第五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自行设立奖励等级。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成立以科学技术专家、学者为主的省级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负责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及其完成人,可以在成果实施应用地或者本机构所在地参加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管理部门和评审机构应当积极受理、公正评审。
怎么定义国家级与省部级的奖励?
国家级奖励是指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省部级奖励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以及国家部委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
国家级科技奖励主要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省级科学技术奖可以分类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以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获奖类别是指省级,国家级这样的等级的吗?
类别不是级别,比如科技类,人文类。
1、获奖的表示方式不同。获奖等级一般是按所获得的成绩进行分类的,获奖级别是指颁奖的部门。
2、获奖的高低次序不同。获奖等级按某一标准区分高低差别,一般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等。获奖级别一般指国家级奖励、省级奖励、市级奖励、区级奖励等等。
3、获奖的平台不同。获奖等级是在同一个级别中评定出来的。获奖级别是固定机构的奖励。
国家级奖项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2、国家自然科学奖
奖励在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我国公民。国家自然科学奖不授予组织。
3、国家技术发明奖
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中国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不授予组织。
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授予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授予对中国科学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奖项不分等级。
省部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一等奖什么水平,或者有什么难度?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水平很高了,难度在于做出一个创新的成果。
科技成果奖是一个统称,主要指各省人民政府或国家部委授予的科技奖项,比如某某省科学技术奖就属于省部级科技奖,参照国家科技奖有一些分类,但每个省情况不同。
基本分类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等,不同的地级市获得省部级科技奖的数目是不一样的,要和科技实力挂钩。
技术创新:
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行业)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进行二次创新,提升传统产业。
增加产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产业(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推荐评审时属于行业的领先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的奖项属于什么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的奖项属于省部级别。
一、省部级奖励:
省部级奖励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
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冶金科学技术奖等)在统计时一般被归入省部级奖励范畴。
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综合国力,1999年4月28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国家自然科学奖;
3、国家技术发明奖;
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工作者。国家技术发明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400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每年评审一次,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