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初中一年级,经常因为肚子疼请假,一个学期能请20多天,我该怎么办
老师肯定是关心你的,最少不关心,也不至于说瞧不起你 其次,去肠胃科看看吧,搞不好身体很有什么隐疾 ·最后,别有心理负担,别想太多我是初三学生,我因肚子痛旷课了几天,老师让我强制休学,我问一下哪个我问一下哪个部门管,应该怎么办?
老师让你强制休学不合理,你可以去教育局举报。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注意事项: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