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方案
建立枯死松树监测清理进度周报制度,督促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清理任务。以下是关于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方案(一)
为有效阻止松材线虫病传入,保护我县松林资源,根据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枯死松树清理重要性
松褐天牛是松材线虫病的主要传播媒介,而枯死松树又是松褐天牛的主要寄主植物,因此及时发现和清理枯死松树,是我县防控松材线虫病工作中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也是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二、枯死松树清理时间
枯死松树清理坚持发现一株,取样一株、镜检一株,清理一株,处理一株的原则。目前已发现的枯死松树10月底全部清理结束。
三、清理措施
1、枯死松树原则上由经营单位或个人自己清理,林业站负责技术指导。
2、鉴于大部分枯死松树已无利用价值,加之村民大都外出务工、农村农忙及农村劳动力老化等诸多原因,这部分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采取单位自主招标方式,根据山场远近、陡峭、作业难易程度确定清理补偿标准。当地林业站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3、对重点预防区及不易清理的高危区域,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聘请专业清理队伍,进行清理,当地政府派员会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并监督处理。
四、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3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要求,伐桩高度一般在5厘米以下,并对伐桩进行药物处理。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适宜造材的,全部送往松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加工销售;对不能造材利用的,以及采伐剩余物(含2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做焚烧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监测:各乡镇要将监测调查放在首位,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测报网络,推行监测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上报及时的枯死松树监测体系。
2、落实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县林业部门是行政、技术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一时间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清理。
3、积极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乡村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张贴宣传画、宣传资料,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对《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松材线虫病危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使广大干群自觉参与和协助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4、加大资金投入。乡镇在枯死松树清理中切实解决好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问题。枯死松树清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会同财政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各个乡镇补助,保障清理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督查力度。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将成立枯死松树调查清理督查小组,对全县调查清理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监测调查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查漏报现象的,以及清理工作组织不力的乡镇,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方案(二)
根据X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共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187株,分布面积5424.2亩,主要分布在:筠门岭镇石久、学子、白埠、黄埔、州场、上增村枯死松树119株,分布面积3635.7亩;文武坝镇古坊、小坝村枯死松树56株,分布面积1356.5亩;周田镇半岗村、梅子村枯死松树12株,分布面积432亩。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严防枯死松树的传播扩散蔓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会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全面监测、科学防控、围歼疑点、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遏制枯死松树的发生和蔓延,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大县建设。
二、总体目标
枯死松树分布区实现有计划清除枯死松树,防止扩散蔓延,逐步压缩除治区面积;预防区要重点预防,重点监测,确保不出现枯死松树,一旦出现枯死松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具体指标是: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清除死树除害处理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三、防治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坚持预防为主,严防死守,防止死树蔓延;坚持全面除治,突出重点,有效减轻灾情;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管理,确保防控成效;坚持科学防控,分区施策,确保防控效果;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四、合理区划
根据全县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实际现状,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和不同生态功能分布,将我县区划为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
(一)除治区:已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
(二)重点预防区:除上述三个乡(镇)的其它乡(镇)、湘江源自然保护区、公益林林场、商品林林场。
五、防控措施
(一)加大枯死松树的清理力度,严控死树扩散
1. 采取熏蒸处理枯死松树。由乡(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专业队伍必须每人进100元人身意外险一份)对枯死松树发生小班由外向内清除包括枯死木、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松树侧枝等。将松树砍倒后砍掉枝条,然后视树体大小先将树干、粗树枝就地锯成1-1.5米的木段,再将枝条截成1-1.5米左右,将木段、粗枝条、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用专用熏蒸塑料膜包裹,并往膜中投放磷化铝片剂。安全要求:使用覆膜磷化铝熏蒸法进行除害,需注意封紧塑料膜出气口,并在塑料膜外贴上标签(注明熏蒸地点编号、熏蒸时间、熏蒸负责人、检查人等内容),并附上剧毒请小心标志。实施强度择伐作业时,为防止遗漏处理,作业时要先伐病死树,后伐感病残余活树,必须在X年11月20日前彻底清除枯死松树,不留病源。
2. 伐桩处理。对所有枯死松树伐桩可选择以下除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采取每个伐桩用磷化铝1-2粒,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农膜袋,并压实填土20厘米以上。所有松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在每个伐桩的地面上插上小木板,并以村为单位用红漆编号。
3. 坚持常年清理机制。加强对清除枯死树发生区的巩固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林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作用,成立专业队伍,建立常态化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机构,常年监测,建立台帐,按除治标准及时干净彻底清除零星枯死松树。
(二)加大枯死松树监测预警力度,落实预防措施
枯死松树监测以人工监测为主,诱捕器监测为辅。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
1. 全面普查
(1)不明原因枯死松树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辖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枯死松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计算枯死松树株率,掌握枯死松树分布情况。
(2)预防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城镇和电视发射台以及大型工程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枯死松树动态。
2. 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码头、车站、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区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加大松褐天牛防治力度,降低媒虫密度
对枯死松树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实施松褐天牛防治,降低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严防向外扩散蔓延。
1. 设置诱捕器防治。在枯死松树分布区,选择在枯死松树旁悬挂APF-1型新型诱捕器防治松褐天牛,每年4-9月为诱捕时间,控制枯死松树周边的松褐天牛传播蔓延。
2. 设置诱木防治。在发生区松林小班内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把引诱剂注入诱木里,引诱松褐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并在诱木树干上喷洒松褐天牛专用触杀剂,直接触杀在诱木上产卵的松褐天牛,隔10天加喷药1次。每10亩设置一株,并用GPS定位。同时加强诱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严防诱木流失。
3. 药剂防治。4月下旬至6月下旬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在发生和毗邻小班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防治2-3次,每次需将林冠层打透。
4. 天敌防治。在林分内按每亩选择4-5株有松褐天牛危害的松树直接释放花绒寄甲成虫(10对/株)。释放花绒寄甲天敌的林分内避免喷洒化学防治药剂。
(四)加大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检疫封锁
1. 扎实做好防控宣传。各乡(镇)政府要深入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发动群众联防联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支持参与防控工作。
2. 强化枯死松树的检疫管理。禁止在有枯死松树的乡(镇)村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滥砍滥伐枯死松树,严禁松木擅自运出分布区。从山场、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枯死松树管理,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村民偷盗疫木,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后的松材、枝桠,清除枯死松树传染源。
3. 加强检疫执法检查。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内的松木及其产品擅自运出。林业、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和有关涉木企业,落实防范责任,取缔非法经营。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和检疫,对无证调运的松木及其制品按违规调运严肃处理,引起重大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枯死松树的清理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干部为具体负责人。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在清理枯死松树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所在乡(镇)负责处理解决,确保清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好清理枯死松树的专项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各乡(镇)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清理枯死松树。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枯死松树分布区的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偷砍和擅自运出枯死松树分布区的案件查处等工作,对违反规定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确保除治进度的顺利进行。
(四)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不力,造成严重扩散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县林业局负责疫情监测、清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工作,并对各乡(镇)防控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除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该乡(镇)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直至达标。
七、检查验收和奖惩措施
(一)检查验收
1. 检查验收人员:由县林业局林检站、财务股及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各派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 检查验收时间:X年12月10日至20日。
3. 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报告、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方案及具体操作细节,枯死松树表分布图,清理除治工作总结,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表(见附件)。
4. 检查验收方法:各乡(镇)、林场全面清除区域内的枯死松树后,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填报附件,然后申请验收,检查验收组人员按各乡(镇)、林场上报的枯死松树清除树桩总数,抽检100%的树桩进行全检,按照核实情况从而确定枯死松树清除总数;检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本方案中防控措施的要求填写附件。
(二)奖惩措施
完成责任目标的乡(镇),经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对全面清理完枯死松树的乡(镇)给予每株100元的工资补助,以实际清理验收合格株数为准拨付资金。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完成防控任务,不能实现防控目标,导致枯死松树扩散的乡(镇)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造成枯死松树严重扩散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普查报告_关于我市松材线虫病的普查报告
关于我市松材线虫病的普查报告省林业局:
为了有效预防松材线虫病在我市的发生,全面查清我市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分布及危害情况,便于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遏制松材线虫病的发生、蔓延,减少损失,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和林业生产安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控预案的通知》(琼府办[2009]115号)及《海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知》(琼林[2009] 170号)精神,我农委在10月5-30日组织以检疫站及林业工作站人员为主的普查队伍开展了松树的普查,普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普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队伍,开展普查工作
为提高调查质量,我农委组织了以森林植物检疫站、林业工作站为主的专业调查队伍,对各镇及有关单位种植松树林木开展普查。
二、普查范围
本市辖区范围内所有种植的松树林木,普查重点是:曾发生拟松材线虫病的和庆镇及处在风景旅游区、且松林面积较大连片集中的和庆镇、兰洋镇和南丰镇,以及松木产品的经营的单位。
三、普查做法
我市组织以检疫站为主的专业普查队伍,对全市辖区范围内的松林,以及松木储存点、加工厂、码头、港口等场所进行全面的普查,并向经营者、群众咨询近年来松树的生长及经营管理情况。采取踏查和详查相结合的方法,如踏查发现有松树枯死或可疑的病症,要求采取进一步的详查,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天牛危害情况,认真做好调查记录、标本采集及照片拍摄,并填写有关图表及汇总上报等。
四、普查结果
经过普查,我市松树种植面积为5519亩,主要分布在南丰镇、兰洋镇、和庆镇一带。普查结果表明,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没有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详见《**市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
五、建议
本次调查我市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交通条件的改善,松木及其产品的调运频繁,广东、广西两省现已严重发生松材线虫病,随时都有传入我市的可能。因此,我们要时时刻刻做好防控措施,一是严格调运检疫检查制度,严查从广东、广西及其它有松材线虫病疫区的省份调入松木及其产品,防止疫情人为传入;二是在继续加强对松树种植面积相对集中的南丰、兰洋、和庆等镇联合经营者开展经常性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林业局关于林木被毁的 调查报告
2008年12月16日,接到毁林报告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亲自带领我局陈铭复、陈良和番加省级经营所黎孟国、黄开和、林华生、陈学番在松涛管理局库区管理站吴晓华主任、罗锋副主任等人配合指认下,对兰洋镇番雅公益林24小班林木被毁点实地进行调查测量,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目的
1、测量被伐林木地块面积。
2、测算被伐林木株数。
3、测算被伐林木蓄积量。
4、检索被伐林木的树种名称。
二、调查依据
1、《海南省森林消耗量调查细则》。
2、《海南省林业调查数表》。
3、《树林学》。
三、调查方法
1、利用卫星定位仪(GPS)对吴晓华、罗锋指认的被伐林木地点进行卫星定位测量,并绘制被伐林木地点位置图及计算被伐面积。
2、在被伐林木地块随机抽取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个样地,宽度同为5m×25m。分别在三个样地里采取逐株清点办法,测算被伐林木株数。经计算,得出被伐林木的全部株数。
3、在三个样地里,分别采用全林伐桩实测办法,利用数学回归方法,建立数学模型,推算出所有被伐林木胸径。对D胸≥5cm的,查《海南省林业调查数表》,得出被伐林木的单株蓄积,累计样地里被伐林木的蓄积。经计算,得出被伐林木地块的全部蓄积。
4、根据被伐林木遗留的枝桠、叶子等,查阅《树木学》,检索出被伐林木的树种名称。
四、调查结果
1、被伐林木地块面积为:329亩。
2、被伐林木株数为:10533株。
3、被伐林木蓄积量为: 252.63m3。
4、被伐林木的树种名称为:三角枫、厚皮木等杂木。
附件:1、番雅村委会公益林24小班林木被毁位置图
2、番雅公益林24班林木被伐样地蓄积表
调查员: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报告
海南省水务厅: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的通知》(办建管[2009]452号)的要求,我市在总结国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对我市17个镇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普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管单位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一)改革进展情况
1.分类定性。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效益状况,我市的沙河水库管养所、春江水库管养所、红洋水库管养所、松林岭水利管养所、天角潭水利管养所、西干水利管养所6个水管单位均为准公益性单位。
2.“两定”测算。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的有关规定,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类、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工作的实际和工作岗位的需要,分别对我市6个水管单位进行定岗定员。全市6个水管单位现有在职人员341人,核定编制人员252人,需分流人员89人。于2005年1月7日上报市政府审批。
3.“两费”落实。完成6个水管单位的“两费”测算工作,至2009年,市财政应落实补贴额为477元,其中:人员工资235万元,社会保障费92万元,维修养护费150万元。2008年,已落实人员工资166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2万元;2009年落实人员工资178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2万元。相对稳定了我市水利职工队伍。
4.管养分离。我市6个水管单位内部已推行水利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
5.人员分流。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我市6个水管单位共应分流人员为89人,已完成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工作,落实分流人员利用水管单位的水土资源大力开展水产养殖、农林畜等多种经营。
6.社会保障。各水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所在地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325人,尚有16人没有参保。
7.水价改革。水利工程供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区别对待,分类定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我市从2007年开始,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4]411号)的精神调整水价标准,即由原每年每亩32元调整为:跨市县水利工程灌区供水价格25元;县级和乡级水利工程灌区供水价格分别按不超过
22元和18元。
8.改革验收及成果巩固。通过我市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逐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2008年11月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并于2008年底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我市水管体制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于人员及经费的落实,将6个水管单位上岗人员工资补贴经费、工程维修养护补贴费及社会保障费列入财政预算,分步实施,3年内补贴到位。2008年落实“两费”208万元,2009年落实220万元,计划2010落实477万元,以逐步巩固改革成果。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几年来,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两费”落实到位率还较低,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及维修养护经费缺口还较大,离目标任务还有相当的距离。二是水改前6个水管单位除了医疗保险的缴纳较正常外,其他“四金”基本没有缴纳,改革后因收不抵支也无法缴纳。三是没有完全实行管养分离。四是“重建轻管”思想依然突出,重视工程建设,对工程管理重视不够。五是水管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多,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如土地确权划界、养老保险等问题,其改革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等。六是目前水管单位人员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与我市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要求还不适应,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
(三)深化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1.加强领导。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的保障措施。
2.继续争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投入,确保水管单位的正常运转。
3.进一步完善水改的配套措施,做好水改后续工作。
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水利工程定期检查、鉴定,及时对其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长期处于良性的运行状态。
5.完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制度。通过管理考核,促进水管体制改革和水利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迈进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6.加强人员上岗培训,不断提高水管单位人员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为水管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情况
1.我市的水利工程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本市境内的大中型水库及灌区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小型水库及其渠道工程以及大中型灌区支(斗)渠以下的渠道工程由所在镇(农场)、村委会负责管理维护。
①普查范围。17个镇的小型水库、河道堤防水闸、泵站、灌区以及其他类型工程。
②隶属关系。
所有小型水利工程均由所在地的镇政府统一管理。
③管理工程数量。小(1)型水库12座、小(2)型水库45座、塘坝2座、小(2)型水闸8座、小(2)型泵站8座、灌区渠道长696公里。
④年运行经费。全市17个镇的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经费没有专项经费落实,均由所在镇政府统筹安排。
⑤人员组成与结构。各镇小型水利工程几乎没有专职管理人员,原来各镇的水利站经镇体制改革后已并入了镇的农经办,管理上已名存实亡。
2.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至今,我市17个镇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尚未开展。
3.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体制混乱、不规范。
②运行管理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不相适应。
③造成不能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不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不能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④落实运行和管理经费相当困难。
4.改革思路与建议
①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恢复各镇水利站,同时,相应落实专职的管理人员。
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③管理人员的基本支出经费及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④加大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和管理力度。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林业和草原局和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市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__县林业局全面负责此次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查工作的相关事宜,并成立了“__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保证这次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__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业务负责人: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并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资金筹集和检查验收等事宜。
二、监测普查范围
监测普查的范围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松林,不留死角。采取踏查和详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重点风景名胜区(寺庙)、森林公园、国家级、省级交通干道沿线松林进行全面踏查;对人流、物流频繁,松材线虫病容易传播的较敏感地区及场所,包括城市公园、绿化用地、苗圃、交通(铁路)干道防护林,林区内电力、通讯建设工地、驻军营房、电视发射台、大型项目建设工地、城镇(村庄)及周围地区进行详细排查;对木材集散地及其包装材料经营单位等重点地带或重点部位周围的松林实施重点调查;对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逐一登记备案工作;对外省调入我县的松材、制品、种苗及包装物加大复检工作力度,要求复检率100%。
三、日常监测
(一)监测范围
辖区内所有松树,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以及松材线虫病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
(二)监测时间
定期巡查辖区内松树,每月至少一次。
(三)监测内容
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
(四)监测方法
1.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沿踏查路线调查有无枯死松树,或者出现针叶褪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树。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按照本方案中有关要求进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2.遥感调查。采取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对大面积松林进行监测调查,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根据遥感图像的卫星定位信息,开展人工地面调查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3.诱捕器调查。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非发生区林分的监测,严禁在疫情非发生区和发生区的交界区域使用。在媒介昆虫羽化期设置诱捕器引诱媒介昆虫,将诱捕到的媒介昆虫成虫活体在室内剪碎后进行分离鉴定(或者经过培养后鉴定),确认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携带松材线虫,应当立即对设置诱捕器的林分及周边林分进行详查。
4.详查。详细调查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统计,不能以小班统计发生面积的以实际发生面积统计,四旁松树的发生面积以折算方式统计)、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以及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绘制疫情分布示意图和疫情小班详图。调查病死树数量时,需将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枯死松树、濒死松树一并纳入病死松树进行调查和统计。
四、专项普查
(一)普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松树。
(二)普查时间
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6月进行春季普查,于每年8-10月进行秋季普查。
(三)普查内容
调查本辖区内所有松树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四)普查方法
同日常监测方法。其中,对已确认发生疫情的小班,直接进行详查。
五、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详细方法
(一)松材线虫病症状
针叶逐渐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萎蔫枯死或部分枝条萎蔫枯死,针叶当年不脱落;树干部多数有天牛(媒介昆虫)产卵刻槽、侵入孔;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材质干枯有蓝变。
(二)调查准备
实施监测普查的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准备有关资料及常用工具和仪器、行政区划图、森林资源分布图、松林区的小班卡片、周边地区疫情发生情况、与疫区交往情况资料;望远镜、手摇钻(钻头直径 10—15mm)或电钻、锯、斧或砍刀、塑料袋、标签、记号笔,生物显微镜、解剖镜、玻璃漏斗、乳胶管、止水夹、离心机、培养箱、培养皿等。
(三)踏查(初查)
根据松林分布的特点,同时到当地访问乡镇护林员、农户等,初步了解本地松树死亡情况,设计具体踏查路线,必要时进行标准地调查。
外业调查以线路踏查为主,普查要求覆盖本辖区内的所有松林,因此“调查面积”应与“松林面积”一致。在踏查的基础上,按5000亩设一个调查点(样地);重点地段应加设1-2个调查点,即按2000—3000亩设一个点。有松树枯死木发生的地方均需设置样地。
1.目测:随带松林分布图、记录表格、望远镜、采样工具、标本采集箱等,顺着自然界线、道路对林分进行目测调查。
2.调查松树林分是否有发黄、黄褐、红褐色甚至整株死亡现象,枯死针叶不脱落,树干用刀砍,无树脂流出,材质干枯蓝变。
3.调查松树干部有无天牛(媒介昆虫)羽化孔、侵入孔、蛀道等痕迹。
(四)详查
对初查中发现可疑林分的要进行详细调查。
1.标准地调查:在林区发现有死亡植株的,以小班为单位设标准地详查,标准地面积15亩左右。死亡植株较少的坚持每木调查,数量较大的每1000亩设标准地2—3个。要求查明死亡植株的分布地点、数量、树龄、蓄积、立地环境、外观症状等,如实记载,并在林分图上标注样地位置。经初步判断,需进行实验室鉴定的要采样带回。
2.对电信、电力、通讯部门的电缆盘、包装箱逐个进行检查,并进行现场登记。
3.对苗圃逐点、逐户进行检查,有从外省市调入松类苗木的除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外,及时进行苗木复检,有可疑苗木的取样送检,并封存该批苗木。
4.调运检疫检查。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严禁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必须持有调出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如发现来自疫区无检疫证和无热处理标记的针叶树原木、木材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封存,及时采取隔离措施,进行抽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退回或销毁。加强对木材加工厂,特别是木制品包装箱、木托盘加工厂和木材集散地的监管,及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按要求进行复检,填写复检记录表。
(五)采样
对发现的枯死、濒死松树首先排除其它死亡原因(如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冻害、水渍及其它病虫害等)。查找是否表现松材线虫病典型外部症状,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不久的优势木(针叶呈黄绿或黄褐色,尚未完全枯萎,树皮尚未脱落,材质尚未腐朽)。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
采样对象:
——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1.林间立木。在一个小班内,可疑松树 10 株以下全部取样;10 株以上先抽取 10 株,再选取其余数量的 1%。病株在树干1—1.8m。用柴刀、木钻等工具钻取木质部1cm内木屑,样品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样品约重20g左右,样品用塑料袋封存,在样品上及时贴上标签(包括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采集时间、部位、立地条件等)。对需调查疫情发生情况的小班进行取样时,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
2.可疑松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枝条、伐桩,采取表层或分层方式设点抽样检查。对有蓝变特征和天牛(媒介昆虫)危害症状的松材(含原木、锯材、切片)及其制品,应全部进行检查。松木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 2—5cm厚的圆盘至少2份。
3.可疑苗木连同土球整株带回作为样品。
4.采样时可考虑以下因素:7—8 月份病植株陆续表现感病的外部症状,9—10 月份为发病高峰期(出现典型病死树最多),从出现初期外部症状至整株死亡约2周;在林分中一般是优势木先发病;由于环境条件、接种线虫量、抗性差异等原因,一些松树仅部分枝条表现感病外部症状,这种现象在混交林中表现的尤其明显;濒死树的针叶在小枝上下垂倒挂,当年不脱落;不应将树干部有无天牛(媒介昆虫)危害状作为判定的必备条件,对不同时期出现的病死树应区别对待。
5.取样部位。整株枯死的,在树干胸高处取样;如果胸高部位木质部材质新鲜、有松脂,或没有松材线虫病发生,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中部(上、下部之间)、上部(主侧枝交界处)3 个部位分别取样;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枯死树枝上取样;在天牛(媒介昆虫)化蛹期,在蛹室周围取样。
6.调运检疫普查抽样比例。松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按货物总件数(立方米、根、块、千克)1%—5%抽取,疫情严重的应全部进行调查。对可疑的松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枝条、伐桩应取样带回实验室检验。
7.样品保存。样品应及时分离鉴定,若需要保存,将木片或木条放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放入4℃冰箱;木段、圆盘可直接裹上几层湿纱布后放入4℃冰箱保存。若需保存时间较长,样品需经常喷水保湿。
8.样品检测和分离鉴定。
分离。
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
鉴定。
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分子检测(适用于各虫态)。采用PCR检测技术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
松材线虫分离、培养、检测鉴定的具体方法可参照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有关规定进行。
(六)现场检验
在普查中,对调查点上随机抽取的松树样株及松木制品进行实际调查。观察有否松树枯死,松树枯死原因、有否流脂、木材是否有蓝变、比重是否明显减轻等具体情况。对有蓝变、天牛(媒介昆虫)蛀道、蛹室的样本,每个样本取2份样品带回室内作进一步鉴定。取样时注意选取靠近蛀道、蛹室的部位。对发现的枯死松树,调查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排查枯死原因;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取样、分离和检测鉴定。
(七)辅助普查方法
1.打孔流脂法:每年的6—9月在每个固定标准地选择标准株,在胸高处打一个1cm左右孔至皮下,2—3天后观察松脂流量,大量溢出为正常;流出2滴为可能感病,流出1滴为基本感病,松脂不流出仅在洞内或在洞内滴状凝结为感病,同时取样进一步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
2.诱捕器:于每年5—10月,在每个固定标准地内设置天牛(媒介昆虫)诱捕器,诱捕器下端离地1.5米,诱芯内放入棉花,加入200毫升引诱剂,以后每隔20天添入140毫升,隔2天检查诱捕器天牛(媒介昆虫)的数量,并收回天牛(媒介昆虫)进行分离鉴定。
3.段木引诱法:每年的5—10月,在每个固定监测点附近,搭建松木三角架,松枝放置三角架下,每隔20天左右检查天牛(媒介昆虫)的诱捕情况,并收回天牛(媒介昆虫)进行分离鉴定。
(八)统计标准
1.病株率:在发病面积内,按病株数除以松树总数乘以 100计算,即:病株率=病株数/松树总株数×100。
2.危害程度:纯林以病株率为指标,轻微:病株率低于0.1%。中等:病株率 0.1%—1%。严重:病株率高于1%。混交林用发病范围涉及的小班面积、比例、病死树数量几个指标表示。
3.发生面积:纯林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统计,无小班区划的以实际面积统计;混交林折合成纯松林面积统计。
4.疫情发生点:有疫情发生的乡(镇)、国有林场。疫情发生区:疫情发生点所在的旗县(市、区)。
六、疫情确认
(一)样品鉴定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先由旗县级森检机构初步鉴定,报市级森检机构复核,最后由自治区森检机构确认。对具有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经反复取样未检出松材线虫的松树,要及时上报自治区森检机构,并于次年跟踪取样检测,直至查明松树死亡原因。
(二)疫情上报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确认是松材线虫病疫情后,应在48小时内报告同级__并逐级报送至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月报告
从4月开始,各旗县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于每月20日前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向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保护站报告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结果,并报书面材料。
(四)监测普查结果报告
各旗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于每年6月20日和9月20日前,将春季和秋季监测普查报告(附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统计表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汇总统计表)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同时抄报市森林保护站,将电子文本发送至市森防站电子邮箱)。
(五)疫情公布
疫情由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或者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鉴定后确认。疫情发生信息经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布。
七、监测普查责任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普查人员,确定责任区,具体实施调查,样本初步鉴定。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参加重点区域调查,复检可疑样本,抽查核实旗县级监测普查结果,并对可疑疫点进行复查。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疫情发生区样本检测、认定及疫情上报。
坚决杜绝信息报告渠道不畅、不按规定时限、内容、范围和程序报送等问题。不得压制、拖延疫情信息的报告。对疫情报送不及时、瞒报和缓报造成疫情扩散者,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期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派员进行督促检查与技术指导,及时跟踪监测普查进度,核查监测普查质量(包括现场调查、松枯死树原因排查及不明原因松枯死树的取样鉴定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监测普查结束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根据监测普查情况,对各地监测普查结果开展抽查、核查。
八、监测普查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预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强化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预防责任,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确保我县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要在全面掌握当地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将监测普查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属地管理、依法普查、专群结合、严格防控疫情传入。
(三)预期目标
做到预防措施到位,及时消除隐患,避免疫情发生。一旦疫情传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扑灭。具体指标是:松类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率达到100%,松林监测普查覆盖率达到100%。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发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的作用,安排专职调查人员,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普查工作,确保监测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集中技术力量,及时解决监测普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监测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协调部署辖区内调查预防任务,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监测普查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确保监测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传入。
(二)落实监测普查责任,确保监测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监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监测普查工作,组成监测普查工作队,并固定专人负责监测普查资料汇总、报告;各相关单位、部门分片包干,把监测普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领导小组要不定期深入各部门、各单位监测普查工作一线开展督查,确保监测普查工作效果。要建立和完善监测普查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外业调查记录、数据、照片等,确保监测普查情况可溯可查。
监测普查档案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监测普查方案、监测普查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三)广泛宣传,提高对监测普查工作的认识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大力开展监测普查工作的意义,以及识别、除治松材线虫病的技术知识,提高领导和群众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使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松材线虫病的普查、监测、检疫、防治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果。
(四)开展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含量
加快应用预防测报技术、检疫技术和防治技术上早期诊断、快速鉴定、高效杀线虫剂、杀天牛剂、疫木处理等新成果,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探索一些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高松材线虫病预防的科技含量。要充分依托当地护林员,借助无人机等先进监测手段,建立网络化调查平台,提高普查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五)落实资金,确保预防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体系,要积极争取将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计划,落实监测普查经费,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与松材线虫病预防、防控和检测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防控能力。
在野外如何识别松材线虫病,该病害在普查和调运检疫中的取样和鉴定方法?
野外识别是看是否出现松树枯死、针叶褪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取样方法和鉴定方法具体参照最新《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指导:
(三)取样。
1.取样对象。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取样松树:
——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2.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3.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者斧头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者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者将枯死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4.取样数量。对需调查疫情发生情况的小班进行取样时,总数10株以下的要全部取样;总数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
5.样品的保存与处理。采集的样品应当及时分离鉴定,样品分离鉴定后须及时销毁。样品若需短期保存,可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木段或者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放入4℃冰箱。若需较长时间保存,要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湿,保存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四)分离鉴定。
1.分离。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
2.鉴定。
(1)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2)分子检测(适用于各虫态)。采用PCR检测技术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
松材线虫分离、培养、检测鉴定的具体方法可参照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进行。
其中,PCR检测技术通常是通过松材线虫自动化分子检测系统来完成的,这是能准确无误测出松材线虫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