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形成对方撞死当路中间的蹲捡拾取东西的行人

深圳一公交司机低头捡东西碾死行人是怎么回事?

7月28日广东深圳,一公交司机驾驶车辆转弯时低头找东西,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行人和隔离带,一名蓝衣女子并未发现后方来车,被卷入车底当场死亡。

监控显示,叶某在行驶途中疑似低头拿东西,视线移开前方路面后撞向隔离带,将行人卷入到车底。经民警测试,司机并未饮酒。

深圳交警对此事进行了通报:2020年7月28日6时32分许,叶某驾驶的粤B07797D号牌公交车(M183路),沿布沙路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大芬立交桥路段时与一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现场民警对驾驶人叶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0mg/100ml。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深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请集中注意力,安全规范行车。

扩展资料

司机开车时应避免以下情况:

1、避免和他人聊天

有时候一家人开着车有说有笑的,但是会影响驾驶人的注意力,特别是聊的尽兴时,很容易忘乎所以 的,因此开车不要和他人聊天。

2、开车禁止接打手机、抽烟

开车有一些陋习,比如接打手机、抽烟等,经常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让驾驶人无法全神贯注的开车,平常要摒弃这些陋习。

3、避免长时间疲劳开车

有时候驾驶人会疲劳开车,这样很难集中注意力,往往导致各种危险情况,所以开车上路要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才行。

参考资料来源:北青网-深圳一公交司机低头捡东西撞死行人 警方介入调查

夜间行车,因为对面的车开远光灯而导致正常行驶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包括撞死路中间的行人),有记录仪为证

这个基本上是要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当然还有赔偿。主要原因就是当视线不清的时候应当减速,属于操作不当。

晚上没路灯的情况下行人醉酒蹲踞在路上被撞死有责任吗?

有责任,大面上可能是次要责任。具体要视情况而定。

高速公路快车道撞死捡破烂的确定是无责任为什么还要赔偿,赔偿额是多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交强险无责任也会赔偿,最多11000,

行人夜晚横穿马路被撞死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行人夜晚横穿马路存在过错,可以减轻驾驶人的责任,但驾驶人也存在过错,夜晚行车更应当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把人撞死应该承担80甚至以上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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