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筛选值和管制值是什么意思
筛选值——挑选适合工艺使用尺寸的大小与材质。 管制值——必须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尺寸大小与材料,严格进行施工使用材料。 筛选值(risk screening values),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时的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值; 管制值(risk intervention values),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时的土壤中主要污染物含量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管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对非法占地单位的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超过批准的用地数量占用土地的,多占的土地按照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标准一般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容许含量。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残留积累,以不致造成作物的生育障碍、在籽粒或可食部分中的过量积累(不超过食品卫生标准)或影响土壤、水体等环境质量为界限。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种植土检测标准和项目有哪些?
种植土检测标准
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种植土检测项目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基本项目为必测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锌;
农用地土填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项目为选测项目,包括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
其他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土壤污染特点和环境管理需求进行选择。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
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检测项目
镉、汞、砷、铅、铬、铜、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pH;
种植土检测单位
中科检测
根据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规定,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居住环境风险。而开展农用地土壤调查,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工作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土壤是孕育出我们赖以生存的农作物的根本,对于土壤保护,不容懈怠。然而,土壤改良是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等到损坏后再来弥补,代价太大。所以,对于已经劣化的土壤,我们投入修复。对于尚且完好的土壤,我们要定期检测保护。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2018
2018年6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 2018年 第13号)发布了两项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其中,《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将替代《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为首次发布。
(一)《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呈现了以下新的变化:
取消了原有的土壤环境质量分类体系(Ⅰ类土壤执行一级标准、Ⅱ类土壤执行二级标准、Ⅲ类土壤执行三级标准)。建立了以农用地使用性质(水田、其他农田)及土壤酸碱度(pH≤5.5、5.5
创造性提出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两个新概念。其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指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原则上应当采取安全利用措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指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高,原则上应当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分两类。其中,基本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其他项目包括: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包括:镉、汞、砷、铅、铬。
(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建设用地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用地:包括GB 50137 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以及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等。第二类用地:包括GB 50137 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 除外),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G)(G1 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除外)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管制值基本项目分重金属和无机物类、挥发性有机物类、半挥发性有机物类等3大类,共45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管制值其他项目分重金属和无机物类、挥发性有机物类、半挥发性有机物类、有机农药类、多氯联苯、多溴联苯和二_英类、石油烃类等6大类,共4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