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车双黄线调头撞到另一台车但另一台车超速责任怎么定?
责任是调头车辆,因为他没有让直行,至于超速和压线另外处罚。掉头和直行车辆相撞责任
法律分析:直行车辆撞到正在掉头的车辆,属于掉头车辆全责。如果车辆已经完成掉头,就属于车辆正常向前行驶了,发生的追尾事故,直行车辆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双黄线实线掉头,被越线逆向超车的撞上,如何划分责任
双方都有责任,双方各负百分之五十责任。双方均为机动车辆,一方在行车中压双黄线掉头,违反了相关法规,对方因为行车过程中逆行超车,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情况提早处理,甚至有超速的嫌疑,同样会负有相关责任。建议事故双方各自处理。法律分析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本来就应该由交管部门来完成,驾驶员自己不能觉得反正也没有人受伤,自己就承担下了全部的责任,除非驾驶员自身也确认交通事故就是由自己的违章引起的。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对交通事故认定及赔偿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掉头和直行相撞谁责任
掉头和直行相撞谁承担责任要根据情况确定,具体如下:1、一般掉头的车辆要让直行的车辆,如果不让直行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在直行车辆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掉头的车辆负全责;
2、直行车辆也存在过错的,则双方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3、如果事故完全是由于直行车辆的过错导致的,掉头车辆不存在过错的,则由直行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