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哪些项目需要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扩展资料: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有哪些?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有: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的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岩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泥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体系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²,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 (2)专家论证审查有以下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哪些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l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其他高难度或危险项目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论证需要哪些人参加?
专家论证需要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论证结构也就是指议论文的基本结构,结构由“引论、本论、结论”三部分组成。一般的说,引论就是开头,本论就是主体,结论就是结尾。即开头必须提论题或论点,主体部分应选用材料并分次论证观点,结尾归纳总结。其中本论部分常见的论证结构有以下几种。
层进式就是后面的论证是在前面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的,前后之间是逐层推进、逐步深入的关系。层进式结构中各个层次、段落之间的前后顺序有内在的紧密联系,不能随意变动。这种布局的好处是能反映出作者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建筑幕墙设计方案是否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高度超过50m以上的幕墙需要有专家论证,找5-6个专家开个论证会就可以了!
论证会一般邀请本市专家库里面的专家,请他们到现场项目部,每个人塞个800~1000
这些人一般都是各大设计院的院长或者是本行业的高级工程师
另外现行的规范只针对高度在150m以内的幕墙有用,超过150m以上的幕墙,就需要规范参编单位的人进行专家论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