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办理不动产证时可以改为子女的名字吗?
父亲的房产,办理不动产证时,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父亲的房产证名字过户到子女的名字,双方携带相关的资料和协议, 到当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即可。土地证是父亲的那么办房产证可以用儿子名字吗?
儿子用父亲的宅基地建房,房产证可以用儿子的名字,但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有些地方需要父亲签字。我爸爸的房子房产证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没有房贷的房产证加子女名字需要带上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还有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审核并提交相关的材料。有贷款房产证加子女名字首先要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的变更并交纳手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这购房合同是我爸的名字,房产证可以办成我的名字吗?
不可以的。
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2、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合同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