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买房子,我妈给我拿首付,然后帮我还贷款,房产证上写我跟我妈的名字。请问以后离婚了
如果房贷全部是你妈还的,那么房子属于你妈和你的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母亲出首付,我和丈夫还贷款,房产证上写三个人名子,如果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除非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除外。房产证上登记为三个人的名字,通常认定是三个人共有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分割财产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房屋登记在三个人名下,是三个人的共有财产,因此该房屋分割问题涉及到离婚案件的案外第三人,即付了首付的母亲,如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该房屋,会侵犯因无法参与离婚诉讼,从而无法主张权利的其他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因该房屋涉及案外第三人而暂不予处理,由夫妻双方和母亲在另外的共有物分割案件中,对该房屋进行处理。那么在此房屋分割上,首先是要确定母亲所占房屋比例,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没有协议的,一般会根据首付占房屋总值的比例确定其所占份额。剩余部分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再根据离婚时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我和老公买了套房子,因为我们有贷款没有还,所以现在房子没办法写我们的名字,要写他父母的名字,怎么办
写父母的名字的同时,再让父母签写一份愿意将此房产无偿赠与你们的协议,最好公正一下,不要找中介,直接到公正处办理,估计100或者200元,就搞定了!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只有老公的名字,房贷是以我的银行卡付的贷款,如果还不了房抵押贷款我会有什么影?
房子虽然是你老公的名字,房贷是以你的名义贷款,但房子作为房贷的抵押物并不影响房子作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偿还不了贷款,银行在收走房子拍卖之后,不足部分剩下的才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你个人真没什么大的影响,除非你们的全家资产都只是付了房子的首付,才会导致你严重资不抵债。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还有几年的贷款;离婚协议是给儿子,但房子是前夫居住,他不愿再还款,请问如何解决
首先确定的就是房子是判给你们的儿子,然后你们的儿子是判给你的前夫的,你们**后你们的孩子监护人是你的前夫,所以你的前夫是有义务的责任帮助孩子还贷款的,这也是作为一个父亲的职责。 (比如)如果孩子的父亲不帮助还贷款而孩子又无力偿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要回孩子的监护(理由就是孩子的现监护人无力抚养孩子不能帮助孩子完成人生的生活) 孩子是您亲生的,我不知道您是怎么想的,母亲都是伟大的,如果您要回孩子监护权后帮助孩子还贷款孩子会更加感觉到一位母亲的爱。将来的形式我相信孩子将来还是能明白的,当然了我并不是在这里挑拨孩子跟他父亲之间的关系。事实摆在眼前不如长期拖延贷款银行可就要收了房子拍卖的。 我说的难听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