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属于什么权

植物新品种权

法律分析: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吗

植物新品种不能申请专利。可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和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一样,都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

植物新品种不属于发明创造,只是对现有植物的改进和利用,不能以工业方式生产出来,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因此不受专利法调整。

植物新品种与发明专利相比,前者的核心是改造,后者的核心是创造;前者强调结果,后者强调程序;前者追求稳定性,后者追求发展性;前者的特点是特异性,后者的特点是创造性和实用性。

申请植物新品种的意义:

  1. 让育种者享有一项排他的独占权,促进育种积极性;
  2. 获得植物新品种权既能反应品种本身的应用价值,也具有宣传作用;
  3. 明确权利界限,使得品种权人面对侵权行为时可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植物的新品种改良属于什么

植物的新品种改良属于农业知识产权 植物新品种的产生来源于人们对植物的人工培育或者野生植物的开发;开发改良新品种的动机有很多,例如,使之具有提高质量的特性,以此提升作物的价值和市场能力;或者开展观赏植物的育种计划,增加植物品种的出口;此外,为某些濒危物种制定育种计划,可以消除其所面临的从自然界灭绝的威胁。 2. 高产优质的植物新品种,即可提高农业、园艺和林业的质量和生产能力,又能降低对环境的压力。世界各地农业生产能力方面的巨大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应归于对植物品种的改良。植物育种所带来的利益也远远超出了增加粮食产量本身,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3. 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客体吗

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是越来越重视的,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如果侵权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植物新品种是不是属于知识产权客体?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客体吗
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受法律保护。如果非法侵犯他人植物新品种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哪些属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即版权)侵权三种。
2、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这个要件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
(2)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3)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认定对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有意义;
(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所以植物新品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受法律保护。

植物新品种是否属于专利权

法律分析: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文章标签:花鸟鱼虫其他法律植物植物辨识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