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改名字但是好纠结?

不满意现在的名字,如何更改?

名字一般不能随意更改,尤其是已经成人的我们,因为身份证涉及的东西太多了,名字一旦更改,好多东西都是需要进行更改的,所以,改名字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

首先,我们来看看改名条件是什么: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公安机关认可的正当理由:

(一)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监护人申请变更姓名的;

(二)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歧义字造成多种不便的;

(三)由于父母离异要求变更姓名的;

(四)由于被收养申请变更姓名的;

(五)已满十六周岁由于出家要求变更姓名的;

(六)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姓名填写或微机录入错误的。其他理由的改名申请,公安机关概不受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接下来,改名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未满十六周岁变更姓名,由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六周岁以上变更姓名,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正当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最后,我们一定要了解下改名字的注意事项,非常重要的!

改名字注意事项

1、尽量不要用生僻字

用生僻字可能会造成之后的审批通过率不高,因为有的生僻字的谐音可能会违背公序良俗,并且生僻字也不适合名字使用,名字要简洁大方才最好。

2、用寓意好的字来取名

父母给孩子改名的初衷是想让孩子的名字寓意更好,因此在选用名字的时候,可以多多参考寓意好的字。

3、改名越早越好

如果确定给孩子改名就趁早改,年纪越小改名越合适,对以后的影响也会更小,同时随着改名程序越来越繁琐,越早改审批会更快一些,避免之后改名提交的资料更多更麻烦。

想改名,但并没有好的理由,就是单纯不喜欢现在这名字,可以改吗?

改名字之前,我们要了解一下,身份证变更名字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是什么?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

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为名字变更后会影响到自己的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以及产权证等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公安部门也有规定,为保证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成年人申请变更名字的,应当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改名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3、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如果不能改名,出门在外用艺名,这样也可以哦!再说名字只是一个代称,不用太在意!

请问现在可以改名字吗?我已经28岁了名字真的很难听给我生活上带来了不便,别人听到我的名字就已经不想

你好,改名字是可以的,但是现在改名字的确很麻烦。改自己的姓名需要的手续: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没有满16岁的,没有办身份证的,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即可。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 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本人就是办理身份证

改名字的纠结

名字太难听了,想改名字,但是派出所就是不给改,该怎么办呢?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有权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摘要】 我想改名字,可是派出所不给改 怎么办?【提问】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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