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后山玉米地被镇府挖了几百车石头去卖 我们有补偿吗 现在地挖了一大块 没剩下多少了

请问,农村的山被人无理由挖了拉去卖石头和土,这是违法的吗?

这是违法的。它属于违反私自开采。可以举报他的。

请问杨贵妃真的逃到日本了吗?

杨贵妃能逃到日本去,那是很多杨贵妃粉一厢情愿的臆测而已。

在马嵬坡事变之中,所谓“六军不发无奈何,婉转蛾眉马前死”。在同为唐代诗人的白居易《长恨歌》里,明确说出了杨贵妃是被玄宗赐死。既然是“婉转蛾眉马前死”,哪来的东渡日本?

之所以产生“杨贵妃逃去了日本”之说,很大程度上就是被现代的影视剧情节所迷惑。

唐玄宗从四川回京后,成了太上皇,此时真的算得上物是人非。当时的杨贵妃已经一去不复返,下令赐死杨贵妃的三郎玄宗,此时也不再是皇帝。极大的地位落差之下,满怀郁闷的唐玄宗,想起了汉武帝会李夫人之说,也招来一个“方士”,试图以通神之术,以寻觅曾经的爱侣。

殊不知,唐玄宗之所以对杨贵妃念念不忘,我们倒不如认为,那是他对自己皇位的惦记而已。杨贵妃在日,自己是皇帝,何等威风?现在虽然还有个太上皇的称号,但境遇之悬殊,实在让他痛心疾首。

据说这个方士也“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在我国的传统里,人死之后,要不就成了仙,要不就下了地狱,但这两处地方都无法找到杨贵妃。也就暗示了,马嵬坡前,唐玄宗赐死她的“不正确性”了。

最后还是在“忽闻海上有仙山”而找到杨贵妃。或许,这就是后世传言杨贵妃跑到了日本的起源。

毕竟,在古代,日本被叫做扶桑,后来的东瀛。和我们神话传说里的“海上仙山”有点方位上的类似。于是便托词,说杨贵妃当年并没有自缢而死,而是被人偷偷救了出去,并漂流到了日本。

要知道,以唐代时期的航运技术,个人行为想要东渡日本,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唯有集体力量才能实现。比如日本排出的遣唐使之类,跟随而来的留学生,也都不是一个两个人的事情。


从艺术的角度看,杨贵妃没有死在马嵬坡而是去了日本,似乎给唐玄宗留下一线念想,也多了救赎的机会。但从事实衡量出发。当时三军哗变之下,杨贵妃本来就是唐玄宗推出来平息众怒的替罪羊,岂能成为漏网之鱼?

祖坟在别人的地里,父亲去世后进了祖坟,别人不愿意怎么办?

这种事情在土地承包初期就有规定,并不是说人家祖坟在谁家地里,就得土地承包人同意才能埋人。虽然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是各地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详细的说明。就拿我们老家的规定来说一下,土地承包到户后,各家的祖坟(俗成坟地)地仍然由各家使用,承包人不得拒绝坟主家正常安葬,安葬逝者时,坟主家要赔偿给土地承包人家毁坏青苗补偿款,标准也从几十块钱到现在几百块钱,这钱也就是赔偿毁坏庄稼的钱,这个标准并不是谁想要多少就要多少,因为谁家的坟地也不可能正好在自己家地里,你不让别人安葬,你也休想去你家坟地上坟,大家都得遵守规则,安葬逝者第一年留坟头,第二年就把坟平掉了,平常上坟烧纸钱毁坏庄稼是不用赔偿的,当然大家也都不会刻意去毁庄稼。在这里还需要说的是,如果是谁家新选的坟地,注意是新选的,也就是说,这块地里没有他家的老坟(有老坟的可以子孙后代一直用)。这就需要和土地承包人协商解决,人家同意的话,可以埋葬,不同意的话,就得另找地方,而且新选坟地没有统一标准,都是胡乱要价。

现在回过头来回答题主的问题,像你家祖坟这种情况,土地承包人是无权阻止的,你可以找村委会协商解决,任何地方不可能没有规矩,你照规矩办就可以,主动先去给对方打个招呼,即使让你出钱,村里也有标准,他敢多要,就等于提高了标准,自然就会有人不愿意,拒绝你家安葬逝者,这绝对不应该。不要把关系搞僵,如果你们当地都是各自说了算,那就不好办,你也可以拒绝他们往你家地里埋人。

年初的时候我老丈人父亲去世了,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我分享下处理的过程,你可以参照下。前几年我老丈人的母亲去世,埋到了别人家的地里。这次老丈人的父亲去世,要进行合葬。地的主人就是不愿意,说让把坟移走。

当时我老丈人找人去和地的主人协商这个事,地的主人一口回绝,说没有善良的余地,一点乡里乡亲的情面都不给。正好我老丈人的邻居和地的主人关系不错,就让他去说和。这个邻居就说人死为大,要入土为安,都是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要讲一些情面,说要钱还是怎么着只管说,然后地的主人一听,狮子大开口,直接说要2万,一分都不能少。

这可难为坏了我老丈人,对方钱要的太多接受不了。但你不同意老人无法下葬,也就不能入土为安,一直放着,也不是个事。只好去找村干部,在农村,大家对村干部还是很忌惮的,也能给几分面子。村干部就去了,软硬兼施。说地虽然是属于你的,但也是国家的,再说现在又不留坟头,如果糟蹋了庄稼,可以赔偿,但你要2万有趁火打劫的意思,说难听点就是勒索。这一软一硬,这个人为了不得罪村长,就同意了。村长说了个数,给了3000块钱。就这样是个事情解决了。

在农村,如果你和他们家无冤无仇。你父亲去世后进了祖坟,地的主人不愿意,实际上就是想趁火打劫,要点好处费。我觉得你让村里有头有脸的人去说就行了,钱到位,就没有办不了的事。这种事在农村屡见不鲜,最后都是用钱解决的,就看多少的问题了。解决办法也只有这一个。

你提的这个问题我碰到过,是别人家的祖坟在我的承包地里。这一家人,人财两旺,说是祖坟好,不舍得迁坟,叫人拿礼物找我商量,这家人开出了两个条件,一,要钱,多少都给,二,换地,他家所有的地随便挑。我给他的回复是,该怎么埋就怎么埋,先把事过了,然后我们再商量。

事过之后,我觉得要钱多少都不合适,死者的孙子有一块地和我的另一块地挨着,我想换一下地,并且有点不凑巧,我的二亩一等地换他家一亩半二等地和一亩半一等地,然后我再给他家一亩三等地,这样我用两块三亩地换他家两块三亩,找人和死者的儿子商量,满口答应。

可等到换地的时候,死者的孙子不答应,“换地不能用孙子的地,你得找他儿”当初他家埋人的时候我可没为难他,等换地的时候我要一次次的找人商量,我非常生气,当然有所表现,死者的儿子说“这样吧,我有三亩二等地,地孬点,三亩换你二亩一等地,两不找”

回到你家这个问题上,有些地方你可以借鉴。

作为自己的祖坟在别人的地里,可以说大部分地方都存在这种现象。关于自己的亲人去世别人叫不叫进祖坟,这里面确实是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情况,和处理方法。下面我就这个问题,把我地的实际情况和处理方法介绍以下,以便参考。

(一)人人都有亲人在世:

在农村无论是土葬,就是火葬了以后,也是把骨灰从新装入棺材以后才进行土葬的。这就完全说明了人人的亲人去世以后,都会入土为安。也就是在自已的祖坟中,进行挖坑埋葬。当然这比定就会牵连着占用土地,和埋葬时可能还会毁掉一部分农作物。这完全是事实。

(二)通情达理的人:

作为在农村通情达理的人还是多数,必境自己也有亲人要去世的时候。万一是自己的祖坟在他承包的责任田中,只要是在埋葬以前,必须要先去和他打招呼。因为埋葬时和以后要占用他的承包土地,并且还会在埋葬时还要毁掉一部分农作物。一般的人都会拿着钱前去交谈处理作为经济赔偿。作为那些通情达理的人,他是不会收钱的。只是交待在埋葬时尽量注意少毁掉点农作物,包括以后节日祭奠时也尽量注意少毁掉一点农作物。这是通情达理的人。

(三)用经济处理:

作为祖坟在别人的承包土地中,当然在埋葬和以后要占用他的土地面积,和节日祭奠时还会毁掉他的农作物,这样的人在埋葬交谈时,都会把所有的农作物经济损失算出来,用钱一次性处理。不过我认为这完全也是公平,公道的人性处理好办法。

(四)有的就不同意:

就象题主说的情况,无论你用什么方法去进行交谈,他也不同意在他承包的责任田中再进行埋葬,他也不说是什么老祖坟,就是一个字不(中),不让再埋葬。这种人其实也是占很大一部分。他的理由是谁的亲人去世,就埋葬在自己的承包土地中。不过他没有把路走绝,就是自己的亲人如果要是提前有一位亲人,已经在他的责任田中埋下了,下一位亲人还让再埋进老祖坟,我地叫合葬。如果是从新开坟地,他是死活不同意的。只有埋葬到自己的土地中。这就是我地的实际情况。

我母亲二十年前去世时,那时小县城还可以土葬。由于我们是城镇户口没田没地,经人介绍看中了一块地。但地是人家的卖不卖还是一回事。我当时就拿了二瓶酒二条烟去找这家人商量。刚开始人家漫天要价开口就是五万。那块地是人家承包的荒山全是石头和野草,根本不能种庄稼。就几个平方,在怎么说以值不了五万。但丧事不能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找了当镇长的同学去说合,管用得很,不但一千二百元盘下那块地,卖家还来我给说好话,并帮忙办理丧事。原来,那片荒山承包权由我同学负责审批。

现在麻烦又来了。我爸今年九十岁。留下话说死后等火化完用土葬的方式葬在我母亲坟墓边。还得又买块地,原来的卖家以经去世了。这回又不知怎么去弄块地了?还是自己有地方便。

大部分祖坟都埋在别人地里,这是分包前的遗畄问题,现在北方大部分种果树,你要在别人款责任田埋人,别人肯定不乐意占地,损树,影响产量,耕作不便,有时灌水还下沉。在这时要埋老人,只得请人去协调,我就帮别人说过几次,都得到很好解决。前十年给人家埋一人,赔损失费30O元,3年前又埋一人,赔损失费500元,事前达成协议,三年后把坟堆士推平,即满足了两家心愿,也不影响主家耕作。与主家换地不实际,地亩的大小一样吗?果树大小,品种等,很难达成换地。迁坟在这里根本不可能。入士为安,挖祖先骨更犯大忌,我们这里流传一句话,谁家岀意外事故,就说先人坟走了气了,所以迁坟根本不可能。只有协议补尝,必定人情还在,家家都存在的问题。如果实在无法勾通,只有起新坟,埋在自家耕地了。丨

我们老家当地各家也基本都是有祖坟,老人过世了,直接土葬祖坟里。在我们村里祖坟占地基本是两种方式处理。

第一:土地置换。以多换少,以肥换瘦,以近换远。

我们家的祖坟原来占的是老李家的农田,最早只有我太爷爷安眠在那里倒是问题不大。30年前我爷爷过世,刚好赶上夏天,入葬的时候损坏了人家不少的玉米地庄稼。

事后我爸找到人家说给些赔偿,那个时候老百姓都淳朴,村里乡亲和睦,老李头说什么都不要钱也不要粮食。

后来我们家考虑祖坟位置风水都不错,以后老人过世还要埋那边,也打算把祖坟简单修缮一下,周围种些柏树。

主动找到老李家,说了和他家置换那块田的想法。他家那块田不到两亩是旱地只能种玉米,我家拿3亩水田和他置换的。当时还写了文书,请村里老人做了证人,大家吃了顿酒席。

陆陆续续我们村里不少人家都是这么办的,进行土地置换,自己家吃点亏,请别人家让出祖坟所在的田。基本上只要提出了,谁家都会同意,现在大部分祖坟都在自己家田里了。

第二:补偿人家钱,基本上是500起,如果田里有庄稼,再适当增加一些,村干部出面协调。

原来我们村即使祖坟占了别人田,也从来没有人提过要补偿一说,都是本着“死者为大”的原则,不会为难别人家。

后来有次种田的人家没通知坟茔的主家,就把坟头给推平种了庄稼。两家人因为这个大打出手,经过村干部协调,占据别人祖坟按照一个坟头补偿500块钱,同时田主不得阻挠人家修建坟头,安葬老人,年节日祭拜。

从那以后我们村就一直保留了这个惯例,祖坟占据别人家田,又不好置换的前提下,每增加一个坟头补偿500元。如果赶上入葬损害庄稼,额外再多给两三百。这个钱由村干部出面帮两家人协调,一般都是事后再处理。

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祖坟?祖坟是袓上遗传下来的。你说是你家的地也不正确,地是国家的,只是你承包国家的责任田。人家老人去逝了不入祖坟入哪?事事得换位思考,你家有老人走了又埋在哪里?别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自己觉得受损失了就叫屈,什么事也不能是绝对的!可以找找村委会协商解决。但是,你如果不叫人家埋是民法所不允许的,多咨询学习民法和法律,强迫,干设,破坏他人坟墓,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是西门白甫话三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这种情况是分田到户以后农村出现的新矛盾,一般人家都不会阻挡别人后辈人安葬,但也确实有个别人会找麻烦。因为这种情况涉及所有人,分田到户后,祖坟正好在自家承包地的是少数。既然大多数人家的祖坟都可能在别人地里,所以,一般人都不会为难别人,因为你家的祖坟也可能在别人地里。

当然,在当时分地时生产队和各家都考虑过这个问题,如果能把有祖坟的地分给祖坟主人更好,实在分不到的当时都有规定,至少以后人家安葬和上坟都不得为难人家,当然,祖坟家人也尽量不要损坏人家庄稼,损坏庄稼要合理赔偿损失。如果祖坟不够用,需要扩大的要和人家协商解决,或者花钱买下人家的地(“买”的只是使用权),或者用你家地给人家换,村委会也应该协助两家处理解决。

回到题主的问题。不愿意让你父亲进你家祖坟无非有两种原因:一是怕损坏他家庄稼;二是与你家有矛盾。

如果两家没有矛盾,只是怕损坏人家庄稼,这很好解决,一是尽量不损坏人家庄稼或者尽量少损坏,如果损坏了,照价赔偿就是了。

如果你们两家正好有矛盾,那就是故意为难你了,这就需要找第三方中间说和,或者赵村委会解决,实在不行还有法院。其实,这个问题的症结在于两家的矛盾,如果能够化解矛盾,解决也不难。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诉诸法律,诉诸法律的结果,尽管他不能阻止你父亲西藏,但粮价矛盾会更深,以后纠葛会更多。所以,最好是要求村委会换地解决。

祖坟在别人的地里,父亲去世后进了祖坟,别人不愿意怎么办?

这样的事在农村很普遍,因为祖坟有的都几百年了,分田到户时,很难对巧自己的祖坟正好分在自己地里。这样就出现了,以后再有人老去进坟发生些小矛盾了。

谁家也不保准一辈子没有老人进坟的事情,通常情况下,通情达理的人,是不能阻止拒绝别人家老人去世进坟的,一般也不产生事主补偿地主的什么损失的。

但实际操作中,人多了,什么情况都会出现。比如家有丧事的人,和地主平日不来往事,或有某点小小的隔核,或地主就是个素质不十分高的人。那么,当事主需要往祖坟进葬时,地主提出异议或借故不愿意的,这也是极易发生的问题。人家也不能算无理取闹的,尤其是地里正长着农作物等庄稼的,殡葬时必然会损坏一定的庄稼。

这种情况下,理智的办法是,找村委会干部或有威望的管事人,从中早做调解,殡葬事主积极主动的要付出点补偿,具体数额有管事的人和地主协调。由村干部或管事人带领,殡葬事主通常要带些烟酒类的礼品对地主拜谢!事宜说合妥当即可。一般情况下,没有世袭怨仇的,没人在这事上硬耍不讲理的,都可以很好的解决。

假如真遇到有过节或不讲道理的人,人家的地盘人家做主,硬不让进坟的,只有走法律程序解决,结果难以料定,大概能出多少钱补偿地主,能做到入土为安即是。

也有很难谈判成功的,或闹得矛盾升级,或形成案件的。有的干脆不和他治气另扎新坟的,拔旧坟地主多数是没意见的。

总之,和为贵!人人和睦相处,团结一致,这些问题都不是事,都能很妥善解决的,太阳 不从谁门上过呢!谁家也挡不住有点什么事,人生就是这样的,与人为善,道路越走越宽广!

“功夫不负有心人”的事例

功夫不负有心人的事例: 1。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英国首相邱吉尔,是一位出类拔萃的演说家,被列为世界10大著名的演说家之一。但是,邱吉尔第一次在议会上发表演讲时,却栽过一次大筋斗——当他讲到一半时,突然忘记了下文,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憋得面红耳赤,只好中断演讲,尴尬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但他毫不气馁,潜心研究演讲技巧,经常锻炼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功夫不负有心人,邱吉尔终于成为20世纪的著名演说家和卓越的政治家。 2。鉴真18岁出家为僧,刻苦学习佛法。742年日本派荣壑、普照来华邀请鉴真高僧去日本担任佛教传戒师,鉴真先后三次东渡失败,船被漂到海南岛。753年,日本第十次派使者来华,功夫不负有心人,鉴真

故事会6月上期(卖掉昨天的车票) 的全文谁有 谢谢

中篇故事·卖掉昨天的车票 作者: 方冠晴 1. 阿巩的奇遇 人受到的打击多了,就开始迷信命运。阿巩就是这样。他从小到大,倒霉的事一桩接一桩,生活过得既艰辛又苍凉,所以,阿巩悲观得不得了。 这天,公司派阿巩去南方一座城市出差,临出发的时候,老板叫住了他,递给他一块金表,让他出差,顺便路过赤坡镇时,把金表给一位朋友。 说是“顺便”,其实却要专程,所以,阿巩只得先买一张专程去赤坡镇的火车票,送完金表后,再去那座南方城市。 阿巩虽说是穷人,但见识还是有的,他认得这款表,值十几万元。这么金贵的东西可不能有闪失,一旦弄丢了,自己好几年不吃不喝也赔不起,所以阿巩上车后特别小心,他特意将那只表装在贴身的口袋

文章标签:历史民俗传统法律人际交往灵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