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查80几年公司的分房制度
可到物业公司调取福利分房调配单。80年代单位分配给职工安排房子,应该以工龄和是否结婚作为安排房子的依据。既工龄长的和结婚的优先安排住房。
一般来说福利分房属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待遇,在单位档案室应该可以查到。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关于70,80年代房地产的文件,求发
中国70.80年代没有商品房,只有福利房,估计没有你找的政策文件,下面介绍一下中国房地产的发展历史,仅供参考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大致这样:首先从1981年开始,在深圳和广州开始搞商品房开发的试点,在这以前,国内只有房地产开发,没有商品房开发,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造房子主要是用于内部职工福利分配的,包括政府造房子也是用于福利分配,没有房地产市场。由于当时搞试点比较成功,后来就小范围的开始试点开发。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深圳视察后发现特区搞市场经济建设之后城市的面貌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房地产开发非常成功,认为开发区的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于是他就吹响了中国房地产开发的号角,由沿海城市一带开始展开,特别是在海南、北海、广州、深圳等这些大城市,但时间不长,由于海南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了严重的泡沫。
1993年朱镕基总理到海南视察,发现海南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失控,主要是土地市场迅速形成了非常严重的泡沫。于是朱镕基总理一声令下:停止银行贷款。银根收紧后使刚刚起来的房地产市场立马遭到重创,造成的结果是从1993年下半年到1998年上半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始终波澜不兴。
1998年对中国房地产业来说是关键之年,分水岭就是上半年和下半年,很多开发商在1998年上半年都熬不下去了,把土地纷纷卖掉退出市场。但是到了1998年下半年,在6月份左右,政策面开始发生变化,出台了一系列的刺激房地产发展的政策,主要一个是取消福利分房,也就是意味着所人们要取得住房,都要到市场上去买房,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这种政策使得有效需求在短期内爆发,并大幅快速上升。这政策的第一效应就是“赶末班车”——凡是有钱的单位纷纷购买现房,把当时市场上所有当时卖不掉的现房一扫而空。这时的房改政策提供了巨大的有效需求,而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又创造出巨大的有效需求。不断地降低利率,还有按揭门槛降低,当时首付只要30%、20%,有的银行甚至提出零首付。还有价格政策,在这之前商品房的价格受到物价局的管制,不能随便涨价,是限价的。但是在这时候取消了这些管制,为后来开发商涨价提供可能,这以后开发商自己喜欢怎么定就怎么定,开始乱涨价。于是1999年至2003年为中国房地产业高速增长期。2003年到达高峰,暴露出房价过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导致严重的社会矛盾,房地产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4年开始实施宏观调控,主要特征是收紧土地与信贷两个闸门,以调控供给为主。
2005年中央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主要特征是供给与需求双向调控,以调控需求为主。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2006年,成交量开始上升,但是好景不长,因为当长三角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在下雪的时候,北京、深圳、广州这些城市却是一片艳阳天,房价涨得很快,就像以前的长三角,结果导致3月份调控的政策又进一步加强。
2006年的宏观调控主要特征是以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为主。目前的房地产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转变: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由以投资主导向以消费主导转变、由短期投资向中长期投资转变、由以土地为中心向以产品为中心转变、由以增量市场为主向以存量市场为主转变、由普涨普跌现象向有涨有跌现象转变、由笼统市场向细分市场转变。
中国房地产价格的走势,1998年开始起到的房地产市场到2003年,这一轮的上扬达到高峰,然后从2003年到2007年都在头部横盘整理,2004年调控供给、2005年调控需求、2006年调控结构、2007年继续调整,估计到2007年底差不多调整完毕,然后,随着2008年奥运会这个东风的作用,中国新的一轮房地产,在把头部转化为底部以后,又有一波上扬。这个过程当中所有的风险被释放、泡沫被消减、结构被调整,不合理的状况被缓解,积压的房子被消化,这就为下一轮发展夯实了基础,从2008年开始新的一轮平稳增长,不会是疯长,这是一个台阶式的上扬,这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的特征。
80年代福利分房,已交购房款,能办房产证吗?
80年代的福利分房,不用交房款,房款免费,也不用办房产证,如果是企业产,改个名子就行了,公产房的话,交个手续费就可以了80年代老企业分配福利房时,考虑到子女人数分配到了一起,现在已转成商品房,按照继承法子女如何分配。
应该是几位子女平分这套房子。因为当时给老人分房时,出于各家庭的特殊情况,单位是会进行各类调整的,因为不可能每家都分一样的房,所以当时以一子女较大为理由,是您家老人提出的条件,单位是对此进行照顾,但不表明这间房是分给较大子女的。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当时那个较大的子女也在同一单位工作,他也应该分房,但为了住在一起,就给老人多分了一间,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分房是应该将那间房给那个子女,然后大家再一起平分剩余的房子。